关于评选2015年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优秀个人及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5-08-27 来源:

各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总结2015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经验,进一步提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扩大高校科学营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更好地推动宁夏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2015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宁夏分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将进行2015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宁夏分营优秀营员、优秀带队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表彰,现就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参加2015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的130名营员及14名带队教师。
  2、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科协及教育局。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营员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学生营员守则》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营前、营地的培训学习期间,学习态度认真、谦虚,服从活动安排,尊重带队教师,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行为。
  2、遵守纪律,仪表整洁、举止谈吐文明,个人卫生习惯良好,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产,具有环保意识。
  3、活动期间,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完成营员日志及心得。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全程参与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助带队教师做好营员组织管理。
  (二)优秀带队教师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2015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带队教师行为守则》及《带队教师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2、能充分做好营前准备工作,认真制定营中学习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学生营中学习任务。
  3、活动期间,能及时、主动和其他带队教师及营地单位联系沟通,密切配合营地高校的各项组织工作,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圆满完成指导任务。
  4、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活动期间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
  5、活动结束后,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组织学生总结交流。
  6、按时上交活动总结材料,材料(视频、图文等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总结全面、深刻。
  (三)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标准:
  1、严格规范地完成带队教师和营员选拔、营前培训等前期工作,全程做好带队教师及营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2、活动结束后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及时、全面。
  3、选拔的带队教师及营员表现优秀,无违纪情况发生。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营员
  1、推荐:各科学营小组带队教师推荐。推荐者填写《优秀营员推荐表》(附件1),并与材料(营员日志心得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15年9月7日前报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
  2、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3、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审定后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优秀带队教师
  1、本人申请:填写《优秀带队教师申报表》(附件2),于2015年9月7日前提交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征求营地高校、营员意见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3、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审定后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三)优秀组织单位
  1、申报单位填写《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附件3),于2015年9月7日前提交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综合考量各单位组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征求带队教师、营员及相关方面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3、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审定后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四、名额分配
  (一)优秀营员
  按照营员人数的20%推荐评选,严格标准,择优推荐,不平均分配名额。
  (二)优秀带队教师
  按照带队教师总数的50%推荐评选。
  (三)优秀组织单位
  在5市科协、教育局中,评选2个优秀组织单位。
  五、表彰
  由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行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高校科学营整体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优秀组织单位适当项目经费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婷婷
  电  话:0951-5085155   15909588933
  邮  编:750011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街宁夏科技馆综合办公楼
  
  附件:1、《优秀营员推荐表》
        2、《优秀带队教师申报表》
        3、《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表格正反面打印)

  

 

宁夏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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