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征集中小学生科技书画作品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2-05-07 来源:自治区科协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科协: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将于2012年8月10日至16日在宁夏银川市举行。本届大赛以“创新·体验·成长”为主题。为庆贺这一全国性科技赛事,以书画艺术的形式来宣传大赛,推动全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展示全区中小学生书画艺术创作成果,展现我区青少年文艺教育风采,营造举办大赛的浓厚氛围,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科协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征集书画作品,举办全区中小学生书画作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书画爱好者。按照年级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二、征稿形式
  以书法和美术绘画作品为主,电脑美术作品为辅。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提交的书画作品要求原创,要围绕大赛“创新·体验·成长”的主题来创作书画作品,也可以反映青少年健康向上的题材作为创作内容,充分体现青少年积极向上,自信乐观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旨在激发中小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貌。书法作品必须以汉字书写。凡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二)作品规格:书法作品(毛笔、硬笔、篆刻)尺寸长度不超过6尺(180厘米),毛笔竖式,硬笔横竖式不限,形式、书体不限。美术作品画种不限,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为宜,横竖不限;篆刻6—8方(粘贴在30厘米×60厘米的竖式印屏上,并请注明释文)。电脑美术作品以照片形式参赛,八吋以上,附相关说明和技术介绍。书画作品均不要装裱,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要求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学校、年龄、年级、指导老师、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评奖奖励
  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进行评选,按小学、初中、高中组设置书法类、绘画类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入选作品参加全区中小学生书画展览并结集出版。
  五、时间安排
  (一)征稿时间:2012年6月20日前截稿(以邮戳为准),过时不再收取。
  (二)展览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科协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参赛作品由各市教育局统一收集,分类造册,直接寄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三)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有稿件一律不退稿,自治区教育厅、科协对所有入展作品拥有出版权和使用权。
  (四)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评选、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五)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酬。
  联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徐文华
  联系电话:0951—6018634  18909528856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67号
  邮政编码:750001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协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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